中新網海南新聞2月7日電 2月5日,《三亞中央商務區郵輪游艇游船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獎勵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正式發布,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三亞中央商務區(以下簡稱“園區”)郵輪游艇游船(以下簡稱“三船”)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,加快郵輪旅游試驗區和游艇產業改革發展創新試驗區高質量建設。
《辦法》所稱三船產業發展專項資金,是指園區用于引導與支持園區三船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。該專項資金額度預算為3000萬元/年。
《辦法》獎勵對象為2020年1月1日(含)以來商事登記地、稅務征管關系、統計關系均在園區范圍內,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且開展實質性運營的企業,具體分為郵輪產業鏈企業、游艇產業鏈企業、游船產業鏈企業。
《辦法》從運營獎補、運營空間補貼、科創支持、固定資產投資獎勵、郵輪船供補貼、新能源游艇銷售獎勵等6個方面對郵輪游艇游船產業發展進行獎補和支持,其中運營獎補力度最大,為支持三船企業高質量運營,每年根據營收情況,給予一定比例的獎補,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申領金額可達2000萬元。
《辦法》附則規定,對未在《辦法》適用范圍內但對園區三船產業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企業,可按“一事一議”原則簽訂對賭協議給予企業扶持。
《辦法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兩年。有效期內所發生的業務指的是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所發生的業務,可按照本辦法申請相關獎勵。(完)